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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7434499.html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中华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目 录 第一总 则章 备 案 第三章 申 请 第四章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与进出境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专利权。 第三条 侵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以下简称侵权货物),禁止进出口。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有关权力。 第五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以及他们的代理人(以下统称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应当按照海关的要求,向海关如实申报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状况,交验有关单证。 第六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及他们的代理人(以下统称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求海关对其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应当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 第七条 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应当保守有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返 回 第二章 备 案 第八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应当向海关总署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营业场所等; (二)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码、内容及有效期限,专利授权的号码、内容及有效期限,或者有关著作权的内容; (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货物的名称及其产地; (四)被授权或者许可使用知识产权的人; (五)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货物的主要进出境海关、进出口商、主要特征、正常价格等有关情况; (六)已知的侵权货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主要进出境海关、主要特征、价格等情况; (七)海关总署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情况。 提交书面申请时应当附送下列文件: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身份证件的复制件或者登记注册证书的副本或者经登记注册机关认证的复制件; (二)注册商标的注册证书复制件,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的公告或者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制件;或者专利证书的复制件,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的专利转让合同副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副本;或者著作权权利的证明文件或者证据; (三)海关总署认为需要附送的其他文件。 第九条 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通知申请人是否准予备案。海关总署准予备案的,发给知识产/div>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入世5年来,从2002年到2006年,全方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54321件,审结52437件,每年分别递增17.06%和19.29%。从案件受理的范围来讲,也是十分广泛,除以前的三类主要知识产权案件,即商标、版权、专利外,现在的知识产权审判领域越来越宽,像网络著作权、网络域名、涉及诉前的临时措施、植物新品种案件、驰名商标认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民间文学艺术、地理标志、确认不侵权、特许经营合同、反垄断等纠纷,反映了审判领域不断拓展。从200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制定和修订了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计算机网络域名、知识产权犯罪、诉前临时措施、知识产权财产保全、案件管辖和审理分工等方面知识产权司法解释18件,同时,还通过各类批复等指导性文件,依法明确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司法原则和标准,及时解决了一些较为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完善了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入世5年来,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已经构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法律体系。现在,这个保护机制正在正常、健康、有效地运行。保护网络著作权不会影响网络发展针对强调保护网络著作权,网络发展会不会受到打击的问题时,蒋志培说,网络的最大特点是免费、便捷、方便社会广大网友运用。但是,如果要使网络上的作品内容素质更高,就要保护这些创造素质更高的文章、摄影、电影等作品的著作权,否则,他们的著作权得不到保护,谁还有力量、有精力、有积极性写更好的东西放在网上呢?这是相辅相成的,因为保护著作权有合理使用的一面,同时,还要有经过许可付费的规定,这是一个平衡点,只有这样才能使网络上有好的内容,满足广大群众的需要。在这样的情况下,网络不会受到打击,而是会提升素质、提升品位,使广大网友更能够看到更好的内容。蒋志培还提醒网友,付费即可转载的做法,在去年7月份以前,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来办,这种转载不算侵权。在新条例施行以后,这种做法就不是合法转载了,如果转载的内容有独创性、可以构成作品,在转载的时候还是要谨慎,要经过许可。五大措施完善和统一司法保护标准蒋志培说,统一国家法制,避免“同案不同判”,做到全国执法统一、保证各类案件适用法律一致,是一个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最高法院目前在知识产权审判中有这样几件事要做。一是继续加强对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字号与商标权利的冲突,条件成熟的时候尽快出台一些司法解释。二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适用问题的审判监督,重点监督那些不同法院裁判标准不一致的案件、判决相冲突的案件、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以及涉及专利商标侵权司法审查一般标准的案件,澄清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三要加强对关联案件的协调工作,有关法院之间以及法院内部相关审判部门之间,都要高度注意涉及同一课题、同一权利、同一侵权行为的不同案四要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建立健全案例指导制度,加强典型案例的编选工作,各地法院要按要求及时向最高法院报送案例。五要针对审判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以及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加强调研和成果转化,为制

重庆知识产权(含专利、商标)案件纠纷第一审理法院是哪些?

重庆市渝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统一审理辖区内知识产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对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作出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裁判不服而提出的上诉案件,统一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指导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工作。2009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批复,同意指定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审理发生在所辖区内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案件之外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

杨洪波的个人资料

北京市盈师事务所 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具济学、法学双重专业背景。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致公党北京市朝阳区委经济与法律委员会委员。1997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执业以来办理了许多有影响的维权案件,系北京知名维权律师。“攻于谋略,精于思辩”,是他的执业特色!中顾总机特邀专家律师。 杨洪波律师代理的“中国白酒第一刀”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河北高院评为2005年度十大最有影响案例、“三井”商标著作权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审判指导》收录、代理作为“十大国际知名运动品牌”之一的“彪马”商标系列侵权案在北京、天津、河北产生重大影响,代理“中国卡通第一品牌”——蓝猫商标维权案赢得当事人的好评。杨律师还代理河北四建成功争得“罗马花园”房产优先权、成功代理“一次性手机”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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